释义 |
离婚案撤诉的危害具体如下: 1、原告撤诉后,等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属于未诉状态。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仍然视为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法院并没有判离,那么原告还要再进行第三次起诉; 2、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必须要过六个月; 3、可能涉及对方过错的证据被毁损或收集离婚的新证据更加困难; 4、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可能显失公平性; 5、本次诉讼程序终结,如再次起诉,诉讼审理期限重新计算,无形增加离婚诉讼的时间成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原告申请撤诉,主要有哪些原因 1、被告向原告写下保证书,希望得到原告谅解,原告与被告和好而申请撤诉; 2、原告与被告离婚意见达成一致改为协议离婚而申请撤诉; 3、原告因特殊情况,比如被告拒绝出庭,为提前进入第二次离婚起诉而撤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