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五年后,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方式拿回孩子抚养权。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共同生活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无法抚养子女;2.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3.子女已满八周岁,愿意跟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4.有其他合理理由需要变更。离婚五年后,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方式取回孩子的抚养权,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未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者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三)子女已满八周岁,愿意与另一方生活并且另一方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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