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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位自管公房法律规定
释义
    一、单位自管公房法律规定是什么
    1、单位自管公房是指该房产由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自行经营的,但是房屋所有权为国有或者集体所有,政府和单位将房屋分配给职工,并且租金按照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执行的居住房屋,其法律规定依据集体或者国家所有权土地的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九条
    履行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加强对国有财产的管理、监督,促进国有财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财产损失;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违反国有财产管理规定,在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关联交易等过程中,低价转让、合谋私分、擅自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公房禁止转让情形有哪些
    公房禁止转让情形包括:
    1、转让转租人未取得公有住房租赁的合法证件;
    2、属于代管房产及其它需落实政策的房产;
    3、使用权纠纷或承租人与房屋产权单位租赁纠纷尚未解决;
    4、承租人损坏房屋结构,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要求其修复而尚未修复;
    5、承租人拖欠房屋租金;
    6、转让成套住房中的一部分;
    7、同户居住的其他使用人含临时出国、参军、在大中专院校求学、劳改、劳教人员等持有异议;
    8、转让后,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
    9、转让转租公房的全部面积超过可享受住房标准;
    10、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禁止转让转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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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8:3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