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增值税申报流程,征税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一、土地增值税申报流程 土地增值税申报流程: 1.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纳税人采取预售方式销售房地产的,对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税务机关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之后办理纳税清算后,多退少补。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办理申报手续时应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二、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有: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的; 3.存量房地产买卖; 4.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 5.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 6.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 7.非公益性赠与、赠与给除直系亲属和直接赡养人以外的 三、哪些情况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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