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间合同是怎样写的?居间合同国家收费标准 |
释义 | 一、居间合同是怎样写的? 《居间合同》的撰写一般按照以下四步的顺序: 1.中介在买卖双方之间协商,并就合同主要条款口头达成一致; 2.中介持《居间合同》让买家签署并收取买家支付的意向金,中介出具中介公司盖章的意向金收据; 3.中介在持买家签署好的《居间合同》交由卖家签署。(则须让卖家再签署一份《定金保管确认书》。如果《居间合同》中没有卖家委托中介保管定金的条款,则将买家所交的意向金交给卖家,让卖家出具《定金收据》) 4.中介再持卖家出具的《定金收据》交给买家,买家将中介出具的意向金收据还给中介。 二、居间合同国家收费标准 在居间合同的国家收费标准上,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居间合同的费用范围,《民法典》是有明确的规定的。 1.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2.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3.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三、居间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居间合同应当注意以下的问题: 1.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式和时间。 2.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说明自己能够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3.合同中应当订明违约责任条款。居间人不尽职守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居间人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机会负有保密的义务。 4.居间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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