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股东还要还债吗企业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 清算 。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 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所以只要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不用偿还破产程序完成后的 债务 。但是,如果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则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破产人的保 证人 和其他连带 债务人 ,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 债权人 依照 破产清算 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客观: 《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