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详细解析事故原因及损失评估 |
释义 | 医疗事故赔偿原则及步骤解析:根据最高法院规定,医疗机构需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及过失,否则需承担举证责任倒置。受害人只需证明在就医期间受损害。处理方法包括协商、卫生部门申请和法院诉讼。鉴定报告判断医疗事故类型及责任程度,分为1-4级。医疗人员责任分为完全、主要、次要和轻微责任。鉴定书须真实反映情况,如有异议可提出。希望对医疗事故赔偿原则有所了解。 法律分析 现代社会中,当您遇到医疗事故后需要申请赔偿时,该注意什么,请仔细阅读本文,文章内容详实利于理解。大家都知道,为让公民有更大空间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最高法院在有关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中,其中第四条第八项有写出规定:如果医疗机构由自身业务而引发的法律诉讼,就要交由医疗机构为它自己的医疗行为和造成的损害结果两者,要求证明这两者没有因果关系及过失而承担举证的责任。这里可以看出因医院的医疗行为所引起侵权的诉讼,实行的是根据因果关系的推定以及医疗行为的过失的推定,即实行的是举证责任的倒置。若是受害人就可以在因果关系和过错要件上没有举证证明的责任,而是由人民法院的法官来推定,大家要明确一点,您只需证明自己在就医期间就受到了损害。假如医疗机构它认为其行为和当事人遭受损害的情况并不产生相关联的因果关系,或者认为自己并没有任何过错的,必须要自己举证来证明自己主张,来推翻因果关系或者过错,才能不承担事故责任。如若不是如此,人民法院会判定因果关系推定成立。那怎么知道医疗事故赔偿有哪些原则和步骤?下文将详细写出。首先,医疗事故有三种方法处理:一是双方自行协商,二是向当地的卫生部门提出申请,并且要求尽快处理申请,三则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大家要注意,解决问题的重中之重在医疗事故技术的鉴定方面,这件事故首先要医院辖区的区县医学会做出首次的鉴定。若您对它的首次鉴定结果不服,可以提出要求再次鉴定,到时候市级的医学会就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如果对市级医学会的再次鉴定结果依旧不服的,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到时候就由法院做出最终的判决裁定。给大家介绍以下医疗事故的鉴定报告包含哪些内容,一是要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第二才是具体判断属于几级的医疗事故(细分为1级医疗事故:重度残疾,死亡的;2级医疗事故:强烈的功能障碍是由于器官损伤造成的,中度残疾的。其次是3级医疗事故,器官损伤导致轻度残疾,功能障碍,最后是4级医疗事故,有明显的人身损害)。大家注意一点,医疗人员的责任,区分为四点,一是完全责任,医疗机构要承担全部所有的赔偿责任,二是主要责任,就要承担70%赔偿责任,三是次要责任,需要承担30%赔偿责任,最后是轻微责任,要承担10%赔偿责任。鉴定书的内容是必须要反应真实情况的,如果有所不符,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异议。以上就是关于“医疗事故的赔偿原则是什么”的解答,希望大家都能有所收获。 结语 在现代社会中,当您遇到医疗事故并需要申请赔偿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医疗机构在面对与其业务相关的法律诉讼时,需要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和过失。因此,作为受害人,您只需证明自己在就医期间受到了损害。其次,医疗事故赔偿的处理方法包括自行协商、向卫生部门申请处理以及向法院提起诉讼。重要的是,医疗事故的鉴定对解决问题至关重要,鉴定结果将决定赔偿的程度和责任的归属。最后,鉴定报告将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其级别,医疗人员的责任也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划分。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二条 尸体检验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为了确定死因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死者家属同意。死者家属不同意解剖尸体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由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 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记录在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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