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买卖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二手房的座落地点、面积、四至范围; 3.土地所有权性质、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和使用期限; 4.二手房的规划使用性质; 5.房屋的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以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 6.二手房买卖的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 7.二手房的交付和验收的日期、交付方式; 8.住房户口迁移; 9.维修基金的处理; 10.违约责任; 11.争议的解决方式; 12.买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厂房租赁合同应该怎么写 厂房租赁合同的撰写应该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的解决方式,也可以约定诉讼的解决方式。 二、二手房过户需要的流程有哪些,卖房流程是怎样 1.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 购房者需要对房屋产权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审核,在过户之前看好房屋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是否有抵押或共有人等。 2、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无论是房产赠与还是买卖,都需要进行房产转移,转移双方当事人都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就是二手房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之中,必须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和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