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金和定金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一、可以退还的订金有哪些 实际生活中存在两种“ding”金,即定金和订金。一般来说,定金不可以退,订金是可以退还的。“定金”是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会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在法律种没有规定,实践中一般指“预付款”,其效力由双方约定。但也有例外,在商品方买卖中,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二、接到了购房定金后可以退房吗 交了购房订金后能退房。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进行退房,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担保性质,交付和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不发生定金罚则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法律后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586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