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分析:
 定金、订金的概念的区分:
 1、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订金是一种支付手段;
 2、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订金并不是惩罚性金额;
 3、定金的数额一般不超过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订金的数额没有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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