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一、买房交了订金能退吗 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是单方的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可能会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收受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说,买房交了订金,是可以退还的。 二、定金和合同约定的价格有何区别 1、性质不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2、特点不同: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而定金只有遇到签订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情况下,才能退还。3、担保性质不同: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三、订金是否可以无理由退 订金可以无理由退。 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