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变更合同的类型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可变更合同类型: 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3、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5、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一、什么是可撤销可变更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范围: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4)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二、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是什么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范围: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4)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三、合同可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变更的条件: 第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第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可变更合同的情形: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条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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