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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能否二次质押公司股权
释义
    不能二次质押公司股权。质押属于对外担保。因为质押不影响股权的所有权,但是出质人也不得转让股权。但是抵押权可以设立很多个。质权登记后才能设立。
    一、股权出质有哪些风险
    股权质押存在的风险有:
    1、股权质押的担保功能是间接的。出质股权所在的公司财产只归公司所有,不归质权人或出质股东所有。质权人在设立质权后,不能直接获得质物的管理和控制;
    2、出质股权价值波动。在设立质权时,是基于当时的市场价值,但如果遇到经济衰退等问题,当时的股权价值会与实现股权质权时的价值不同;
    3、出质人和公司的道德风险容易导致担保价值贬值;
    4、股权质押无法摆脱股权差后债权获偿的短板。
    二、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可不可以约定自动解除要怎么解除
    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可以约定自动解除,当事人可以到办理股权质押的地方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当事人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股权质押转让有哪些相关内容
    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公司股权质押后可以签订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股权进行转让,但是股权变更登记除非取得质权人的同意,否则是无法进行变更登记的,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1、股权转让方应当告知受让方股权质押的实际情况,防止构成欺诈;
    2、对受让方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可能无法履行。如果股权出质所担保的债权无法实现,该股权可能会被拍卖用于抵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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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5:4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