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实现股权二次质押,有什么法律依据 |
释义 | 股权二次质押是出质人由于新的债务将已经出质的股权在经原质押权人同意后,进行再次质押以获得资金的行为。 根据规定,作为质押的股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该股权应当已发可以转让和出质; 2、未被人民法院冻结; 3、外资企业的,应当完成前置审批。 因此对于提交二次质押的股权,如果符合上述条件中的前两条规定,就符合股权二次质押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应当 给予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因此对于内资企业而言,股权二次质押不存在法律障碍。 公司法关于股权出质规定都是什么,股权出质的法律依据 1.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有什么规定需要注意什么呢,公司股权可以质押给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的规定以及注意事项有: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手续才能发生效力;股权出质以后,不得转让,要使转让合法有效,必须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须符合章程规定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权质押有什么融资风险,应怎样避免发生 股权质押融资风险有: 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 2、出质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风险; 3、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 4、股权交易市场不完善下的处置风险。 避免的方法是: 1、加强对质押权的审查; 2、加强对出质公司的监督; 3、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4、完善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体系。 公司转让股权无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股东私自转让股权协议无效的法律依据是: 根据《公司法》第35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公司法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没有限制,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设有一定的限制。 根据《公司法》第35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 第三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股权质押可否变更股东法律规定有哪些 股权质押不会变更股东。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