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法律规定的继承权,是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才能发生的一种既得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则继承人不会发生这种权力,只是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另外,遗嘱继承权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通过合法程序立有遗嘱并且在权力发生时已经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的。当然,所继承财产还必须是在合法获得的,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的合法财产权益。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