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婚姻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在于形成原因、请求权人和请求权的存续期间。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实质要件而形成,请求权人包括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请求权的存续期间没有限制。可撤销婚姻是指非自愿形成的婚姻,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超过期限则无法再提出请求。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规定的无效婚姻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了有这几种婚姻属于无效婚姻: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有哪些 一是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二是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 三是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即消灭,不得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拓展延伸 无效婚姻的法律规定及其影响 无效婚姻是指根据民法典规定,由于特定情况下的缺陷或违法行为,导致婚姻关系无效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近亲结婚、已婚者再婚、未达到婚龄、婚姻登记程序不合法等。这些情况下的婚姻被视为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效婚姻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继承权等方面。当婚姻被宣告无效时,夫妻双方的财产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子女的抚养权和监护权也需要重新确定。此外,无效婚姻的配偶在继承权方面也存在限制。因此,了解无效婚姻的法律规定及其影响对于维护自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了解民法典中规定的无效婚姻是维护个人权益的重要一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婚姻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与可撤销婚姻相比,无效婚姻的形成原因、请求权人以及请求权的存续期间都存在差异。无效婚姻的宣告会影响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和继承权等方面,因此,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维护个人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三十八条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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