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董事长过世,股东能否行使其权益? |
释义 | 股东可以通过自行解散或向法院提起解散诉讼的方式退出公司并拿回投资。自行解散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多数股东同意,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进行债务结清和财产分配。解散诉讼是指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超过10%的股东,因经营困难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请求解散公司的诉讼。 法律分析 可以。 1.解散公司也是股东退出拿回投资的方式之一。股东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求解散清算公司:一是自行解散。股东提议召开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多数股东形成决议,同意解散公司。股东会决议形成以后,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结清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股权所持比例分配。 2.公司办理注销登记。二是向法院提起解散诉讼。所谓解散公司诉讼,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而向法院提起的请求解散公司的诉讼。 拓展延伸 董事长去世后,股东的权益继承和行使方式如何处理? 在董事长去世后,股东的权益继承和行使方式需要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法律和合同条款进行处理。首先,根据公司章程,可能存在有关董事长去世后权益继承的规定,股东应遵循这些规定。其次,根据适用的法律,股东可能需要申请遗产继承或进行遗嘱认证程序,以确保他们对董事长的权益享有合法继承权。最后,一旦股东继承了权益,他们可以行使相应的权益,如参与股东会议、投票表决等。然而,具体的行使方式可能受到公司章程和法律的限制,股东应遵守相关规定并与其他股东进行协商,以确保权益的合理行使。综上所述,董事长去世后,股东的权益继承和行使方式需要根据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并与其他股东进行协商以保护自身权益。 结语 根据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董事长去世后,股东的权益继承和行使方式需谨慎处理。遵循章程规定,申请遗产继承或遗嘱认证程序确保合法继承权。在行使权益时,需遵守公司章程和法律限制,并与其他股东协商,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监 事 会 第一百一十八条 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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