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养护、维修和更新2)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的保洁服务3)公共绿地、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4)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进行安全防范5)物业装饰、装修的管理服务6)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目管理和物业档案的保管。 物业管理企业在公共秩序维护的主要职责是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公共财产的看管,包括:(1)协助维护交通秩序2)看管公共财产3)夜间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检查和巡逻4)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警和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物业管理企业原则上不对业主人身和户内财产负有看护责任,但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导致业主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失的,物业管理企业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