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向立案庭递交申请后,前期走程序一定期限才能分到执行法官的手里。一个月,有可能还没有分到执行法官的手里,或刚刚分到执行法官的手里,执行的期限从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理完。应当等等,不能急,应按照法定程序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