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是不可以不交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是法院下发的,要求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表格。被执行人应当认真填写并提交给法院,如果不申报、虚假申报,法院将会追究他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包括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在法院对于一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的填写有: 1.现金类包括人民币、有价证券等。 2.银行存款类包括所有的开户银行、帐号、存款数额以及有无以及有无其他名义开户等。 3.动产类应填写所有动产的名称、种类、数量、价值及存放地点等情况。 4.不动产类应填写不动产的名称、地点、价值以及有无抵押等情况,如已抵押,则附上相关证据。 5.无形财产类包括商标、专利、许可证等及相应价值。 6.共有财产应填写共有财产的名称、地点、价值以及共有人的姓名、共有份额和分配原则等情况。 7.其他形式财产如股份、对第三人的债权、可得收益等及相应的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