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公司一个法人可以互相开票吗 |
释义 | 两个公司一个法人可以互相开票。 在法律上,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在经济上,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 法人的类型如下: 1、营利法人:以取得利益分配给股东等投资者为目的设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法人; 2、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设立法人,不向投资者、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利润的。非营利性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3、特别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乡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特别法人。 以下的行为都属于虚开发票: 1、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知他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为自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本身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与要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之间沟通联系、牵线搭桥的行为。 综上所述:开具发票的关键是业务的真实性,如果两个企业之间有真实的业务往来,就可以开具与真实业务完全一致的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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