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是否可以不写明子女归谁抚养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是否可以不写明子女归谁抚养 离婚协议不可以不写明子女归谁抚养,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需要签订书面协议,而且离婚协议要写子女归谁抚养。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抚养费过高可以要求降低吗 尽管增加抚育费的情况较多,但也仍然存在减少或免除抚育费的情况,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则是给付抚育费的一方。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下面两种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出减少或免除抚育费: 1.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时,他方承担的抚育费可以减少或免除。但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再负担或无力再负担该项费用时,有给付义务一方的生父或生母一方按原定数额继续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某种新情况确有实际困难无法给付。但这种减免也是有条件的,待其情况好转,有给付能力时,应及时恢复给付。 三、离婚协议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协议抚养费标准是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不得高于月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如果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标准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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