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行为人被判刑了不会通知其单位,但是案件的宣判都是公开进行的。 如果案件是当庭宣告判决的,则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如果是定期宣告判决的,则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行为人被判判刑之后移送到监狱执行的,在收监之后,监狱会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会在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