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立案后多久结案,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对于公安机关立案后多久结案,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只对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作出了有关规定。从开始立案到侦办,到最后结案,有许多内容要进行处理。针对不同的案件,在立案到结案的这个过程所需要耗费的时间也是不一样的。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一般为二个月,通过相应的审查批准可以延长侦查期限,最长可以达到五个月以上;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此外,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