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劳动争议时,哪一种救济途径是不可取的?)a.提起仲裁b.起诉 |
释义 | 发生劳动争议自行救济途径是不可取的。 具体解决情况如下: 1、协商和解。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此途径有利于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 2、劳动争议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有关组织申请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3、行政举报。向劳动监察举报,由劳动监察查处。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义务,并可以责令对劳动者给予赔偿,还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4、劳动争议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申请支付令。对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6、诉讼。提请仲裁后对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着重调解,及时处理; 2、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 3、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劳动纠纷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 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发生的纠纷。劳动纠纷是现实中常见的纠纷。国家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可以互相配合,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之间发生纠纷也是不可避免的。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对已发生的劳动纠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或劳资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职工和用人单位(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具有经营权的用人单位),即劳动法律关系中权 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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