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犯罪可以不区分主从犯么 |
释义 | 如果在共同犯罪中,所有参加人的作用基本相当的,可以不分主、从犯。《刑法》第25条到29条规定了共同犯罪的相关情形。在一般的共同犯罪中,一般均有主从犯区分,毕竟,一起犯罪事实的发生,肯定有预谋、组织、策划、实施等相关过程,难以避免的就会产生主从犯,但是由于对犯罪行为的顺利完成起到了共同的推动作用,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基本相当的话,共同犯罪不区分主从犯。 一、毒品运输罪的主从犯如何认定 主从犯的认定是从犯罪意图、具体行为分工、出资和实际分工、共犯之间的关系等方面进行认定的。在毒品共同犯罪中主犯是指主要投资者、毒品所有主要作用的主要投资者、毒品所有者或者起意、策划、集合、组织、雇佣;从犯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受雇、指使实施毒品犯罪的,应当根据其在犯罪中的实际作用认定为主犯或者从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二、从犯是指什么 一、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犯罪分子,可认定为主犯: 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2、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3、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集团中虽然不是组织、领导者,但出谋划策,犯罪活动特别积极,罪恶严重或者对发生危害结果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二是在其他共同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直接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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