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原则 |
释义 | 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应当遵循安全性原则, 收益性原则,机动性原则和社会效益原则。 (一)安全性原则 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安全性原则是指保证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本金及时、足额地回收,并取得预期的投资收益。 (二)收益性原则 获得较高收益是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直接目的,因而在安全原则的前提下,力求理想的投资收益是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又一原则。因为只有满足了这一原则要求,基金才能保值增值。 (三)机动性原则 社会保险基金由于给付的需要,要求能够迅速地融通、变现和周转。如果资金由于投资而冻结于某项固定用途无法脱手变现时,不仅无法应付财务的紧急需要,同时也有违设立基金和提留积累金的宗旨。所以,在投资时应有妥善的规则和精确的计算,考虑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与支出数量变化的趋势,保障现款的额度和融通的灵活性。 (四)社会效益原则 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还应兼顾社会效益。 (五)遵循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原则 任何企业的任何经营活动,都必须遵循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令。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 第十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委托投资的,应当选择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专业托管机构分别担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聘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发布选聘信息、组织专家评审、集体讨论决定并公布选聘结果。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制定投资管理人、托管人选聘办法,并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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