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没到生效时间可以毁约。合同未生效,不存在违约问题,但很可能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的效力不同于合同的效力。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不得随意撤回要约和承诺,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履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我国民事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合同,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设立的; 2、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 受损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违反真实意义订立的合同。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