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未成年犯,是指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二被告人在实施犯罪时均未满18周岁,应属未成年犯。我国《 刑法 》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 、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234条明文规定了 故意伤害罪 的量刑标准。其中,对 故意伤害 致人死亡的,规定“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 ”。根据以上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不论情节轻重与否,被告人若不具备法定的减轻处罚的情节则必须在十年以上量刑,直至判处死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