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双方是在内地居民户籍地登记结婚的,双方协商一致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去内地居民户籍地登记离婚。如果双方并非在内地登记结婚的,或者无法协议离婚,则需要向法院起诉离婚。原告方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说被告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则可以在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