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他人作品被电视台播放时需要支付报酬吗? |
释义 | 律师分析: 需要。电视台播放他人的作品,无论发表与否,都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六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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