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蔬菜大棚拆迁补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蔬菜大棚拆迁补偿标准是由市县政府公布的,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进行调整。征地补偿中的土地补偿费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保管,并根据村民会议决定统一安排使用或调整其他土地给农民。如果未能解决农民生活出路,则应一次性支付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发展生产。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应设立专户管理,并定期公布收支情况,禁止非法使用。 法律分析 一、蔬菜大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0—280元(仅作参考)。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二、征地补偿中土地补偿费怎么管理使用? 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保管。经村民会议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被征收的土地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经村民会议2/3以上的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的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可以给予被征地合理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未能调整其他土地给农民,且又未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应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发展生产、自谋生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应当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成员表决确定,收支情况至少每6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监督。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补偿费。 结语 合理的蔬菜大棚拆迁补偿标准应该根据市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调整,以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为参考,每2至3年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对于超过规定年限未调整的省份,应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土地补偿费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保管,经村民会议同意后,有条件统一安排使用,解决农民生活出路。对于被征收的土地,应根据村民会议的决议进行合理调整和补偿。土地补偿费应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禁止任何非法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八章 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 第六十二条 禁止毁林毁草开垦、烧山开垦以及开垦国家禁止开垦的陡坡地,已经开垦的应当逐步退耕还林、还草。 禁止围湖造田以及围垦国家禁止围垦的湿地。已经围垦的,应当逐步退耕还湖、还湿地。 对在国务院批准规划范围内实施退耕的农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八条 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农民权益的,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主管机关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本条 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 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