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老土地使用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老地契办土地使用证需要以下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一、没有宅基证的房子算违建吗 1、有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的 虽然房子没有宅基地证,但有由乡镇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以及国土、建设、房管、规划等职能部门核发的有关批准文件或者盖章确认的有关用地、建设的证明材料,都可以作为宅基地的使用依据,不属于违章建筑。 2、没有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的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村委会查明情况出具证明、经过公告程序予以确认。但是必须满足几个条件才可以: (1)在2009年12月31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束之前已建成使用的房屋; (2)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的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 (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如果有村镇规划的,应同时核查是否符合村镇规划); (4)村委会应结合权籍调查成果,查明土地、房屋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出具证明; (5)对土地及房屋的权利人、面积、范围、取得时间等进行确认并在村委会公告栏发布公告,公告期30天; (6)公告无异议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加盖公章确认;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可据此具体办理土地、房屋登记手续。在农村的房子没有宅基地证的,可以找当地村委会申请重新办理,并不是所有没有宅基地证的房子都是违章建筑。 二、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怎么加名字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土地使用人携带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土地管理机关勘查土地现场进行权属审核,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后颁发土地使用证,加名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明办理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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