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土地空地院落赔偿规定 |
释义 | 国有土地空地院落补偿标准:耕地补偿标准包括旱田5.3万元/亩、水田9万元/亩、菜田15万元/亩;基本农田补偿标准包括旱田5.8万元/亩、水田9.9万元/亩、菜田15.6万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3.8万元/亩;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13.6万元/亩;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2.1万元/亩。 法律分析 国有土地空地院落补偿标准如下: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拓展延伸 土地征收中的赔偿规定与程序 土地征收是指政府依法对私人土地进行征用并给予相应补偿的行为。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赔偿规定与程序起着重要作用。赔偿规定包括了赔偿标准、赔偿方式和赔偿期限等方面的内容。程序上则包括了土地征收的程序、申请、评估、公告、听证等环节。赔偿规定的制定旨在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合理的补偿。程序的规范化则确保了征收过程的公正和透明。因此,土地征收中的赔偿规定与程序是保障公民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需要严格遵守和执行。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国有土地空地院落的补偿标准包括耕地、基本农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以及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等。这些补偿标准的制定旨在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合理的补偿。同时,土地征收的程序规范化也确保了征收过程的公正和透明。因此,严格遵守和执行土地征收中的赔偿规定与程序,是保障公民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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