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多次盗窃金额不足1000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盗窃罪的犯罪要件:
 1、犯罪主体:自然人;
 2、犯罪的主观方面:直接故意;
 3、犯罪的客体:受相关规定保护的财产性的权利;
 4、犯罪的客观方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公私财物秘密地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达到法定数额或其他定罪条件。
 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这实为扩大解释,应注意把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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