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监外执行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
释义 |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 (2)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 (3)确因治疗、护理的特殊要求,需要转院或者离开居住区域的,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执行机关批准; (4)进行治疗以外的社会活动应当向司法所报告,并经执行机关批准。 (5)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监外执行建立在构成犯罪的基础上,只要构成犯罪,无论以哪种形式服刑都会有案底,对于有案底的这部分群体来讲,虽然不会造成太大影响,但找工作时需要审查个人档案的,基本都无法通过。个人的犯罪记录对子女也会产生不良影响。 一、判缓刑后走哪些程序 1、如果你对判决不服,可以有10天的上诉的权利,如果没有异议,就在第十一天开始执行。 2、首先,法院会出具缓刑的执行通知给当事人,当事人需要携带执行通知到司法局去报道; 3、其次,司法局报道后,携带报道单到具体经办的司法所去接受社区矫正。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4、法律依据: (1)《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2)《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1、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2、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3、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4、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5、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二、假释后可以去外地吗 可以。有关规定见下:缓刑、假释社区服刑人员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的监督管理,接受司法所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的教育; (二)在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生效后或假释后七日内,到居住地司法所报到,并在接到司法所送达的《接受社区矫正通知书》后,按照限定期限到司法所办理接受矫正手续; (三)定期向司法所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有特殊情形并经司法所同意者除外)。其中A类每月电话报到一次,每二个月当面报到一次,每六个月交一份矫正小结;B类每半个月电话报到一次,每一个半月当面报到一次,每三个月交一份矫正小结;C类每周电话报到一次,每月当面报到一次,每月交一份矫正小结; (四)接受媒体采访或会见亲属以外的境外人士,须提前五日内向司法所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在社区矫正期间禁止出境; (六)离开本市和所居住的区县或者迁居,应当向司法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公安机关批准;经批准外出后应按时返回,并在返回后次日报告司法所; (七)有劳动能力的应当参加公益劳动,服从司法所或公益劳动委托单位的劳动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其中A类每月不少于二个小时,B类每月不少于五个小时,C类每个月不少于十个小时; (八)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遵守学习教育纪律; (九)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得行使依法被剥夺的权利; (十)遵守其他具体的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和公益劳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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