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看守所的会见流程是这样的:当事人可以向看守所询问可以会见的时间;到达会见时间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向看守所提出申请;经过看守所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就可以会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