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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抚州农药经营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
释义
    一、抚州办理农药经营许可受理条件
    (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
    (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二、抚州办理农药经营许可受理材料
    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3、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6、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四至定位)等说明材料及照片;
    7、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8、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协议);
    9、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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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2:4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