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对罪犯提出的申诉,如何 |
释义 | 罪犯对生效的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对于罪犯的申诉,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处理。 对罪犯提出的控告、检举材料,监狱应当及时处理或者转送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 罪犯的申诉、控告、检举材料,监狱应当及时转递,不得扣压。 监狱在执行刑罚过程中,根据罪犯的申诉,认为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监狱提请处理意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 一、假释走了法院怎么查 不用查,法院会通知。人民法院作出假释裁定后,应当在七日内送达提请减刑、假释的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以及罪犯本人。监狱收到裁定后,应当按期假释并发给假释证明书。监狱会提前通知服刑人员,由服刑人员自己通知家人来接。一般是刑满当日八至十点释放。 二、服刑人员在监狱里死亡怎么办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实践中应当区分情况处理: 1、 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是因工死亡的,罪犯依照司法部予以补偿;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照国家关于职工保险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3、如果是自杀或因自伤自残或因病拒绝治疗导致死亡的,属抗拒改造行为,监狱、看守所不予赔(补)偿; 4、如果是被其他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致死等非正常死亡的,监狱、看守所不予赔(补)偿; 5、如果是因监狱、看守所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致使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监狱法》第二十一条,罪犯对生效的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对于罪犯的申诉,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处理。 《监狱法》第二十二条,对罪犯提出的控告、检举材料,监狱应当及时处理或者转送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 《监狱法》第二十三条,罪犯的申诉、控告、检举材料,监狱应当及时转递,不得扣压。 《监狱法》第二十四条,监狱在执行刑罚过程中,根据罪犯的申诉,认为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监狱提请处理意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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