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如何进行办理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离婚证办理机构因地区而异的情况。内地居民需向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离婚登记,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办理离婚手续。现役军人、服刑人员和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华侨离婚的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也有所不同。现役军人需到驻在地所在地或者非现役军 法律分析 根据不同的当事人,办理离婚证的机构有所差异。例如,对于内地居民,他们需要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离婚登记。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以便为民众提供便利。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与现住所地不一致的,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夫妻双方到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2、现役军人 现役军人办理离幻灯机的机关是现役军人不对驻在地所在地或者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3、服刑人员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机关是服刑监狱所在地或者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4、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华侨离婚的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结语 不同当事人办理离婚证的机构有所差异,根据具体情况办理即可。现役军人、服刑人员和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华侨离婚的办理方式略有不同,需根据具体情况办理。如对此有疑问,可到相关机构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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