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销售商品的缴纳3% 增值税 ,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 个人所得税 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