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房承租权的性质 |
释义 | 关于公房承租权的性质有不同认识。有观点认为,公房承租权就是一种债法上的合同关系,即产权单位为出租人,居住职工是承租人,就是租金标准与市场房屋租赁有所不同。也有观点认为,公房承租权是一种物权,甚至还可以类似为所有权,如公房承租人享有购买请求权等。 公房承租权是一种复合型的权利,不仅仅是承租关系这一债权关系中的权利,同时也包含了物权的内容,受人身关系的限制。承租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并非都可以成为承租人,必须基于一定的身份要求。 一、离婚后怎么分分配公房 1、首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或经双方单位或有关部门调解,以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否则,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一方在婚前取得公房承租权,离婚时承租权仍归一方享有,另一方无权主张。 3、双方在婚前取得公房承租权,婚后合并调换的,承租权归双方享有,离婚时双方均有权主张。 4、一方或双方婚后取得公房承租权,承租权归双方所有,离婚时双方均有权主张。 5、双方均有权公房承租权的,可以: (1)双方均主张公房承租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采用竞价方式由出价高者得; (2)一方主张公房承租权的,由评估机构对该房在拆迁情况下承租人可能获得的补偿款作出评估,取得公房承租权一方应当按照评估价的一半为标准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公房承租权的,经得产权单位同意,且双方均提出申请的,则可以拍卖公房承租权,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如公房面积较大能够隔开分室居住使用的,可由双方分别租住,或者双方将这套公房调换为两处较小的公房分别居住,或者由一方单独租住,并给另一方解决住房或给予经济补偿。 二、老人留下的公房怎么继承 老人留下的公房,子女无法继承。原因如下: 1、公有住房的使用权不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房屋产权人与承租人双方建立起的是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所以在公房的承租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并不能以继承的方式成为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 2、承租人死亡后,原有的房屋租赁关系自然消灭,承租人的使用权因其死亡而不复存在。但是作为承租人的家庭成员有优先承租该公房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在原承租基础上,重新建立的租赁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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