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认罪态度是判决量刑时的重要因素。主动认罪并积极配合调查是表现认罪态度的一种方式。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损失,可以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如实供述罪行等情节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第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损失,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作为认罪、悔罪的表现,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在毒品犯罪案件中,主动认罪并积极配合调查是表现认罪态度的重要方式。同时,还应积极赔偿损失,主动向受害人或社会公开道歉等,以表现出对社会的认罪态度。这些都有助于在判决量刑时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