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公证书怎么办理 |
释义 | 贷款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贷款行为及其涉及的法律文书、审批程序的真实性、合法性抄进行证明的活动。当前大量的贷款法律风险,已成为困扰银行业的一个突出问题,公证与贷款走到了知一起,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贷款法律风险,并且在贷款出现风险时,对债权文书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道效力可以不经过诉讼程序而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大大提高了银行清收不良贷款效率,同时降低了清收成本 一、破产程序中需要防范的可能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一)案件营理人指定缺乏中立性。 利害关系人运用各种手段控制管理人的人选。 后果:破产企业的资产清查流于形式,可能成为实际控制人逃废债务,洗钱的手段。严重损害债权人的清偿利益。 (二)破产重整案件,仅专注重组,而忽略资产清查。 破产重整,模拟破产清偿率的测算是建立在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之上,没有对企业进行彻底的清产核资,模拟清偿率的测算财产基础可能会有遗漏。 后果:让不法之徒取得不当得利,重整程序成为洗钱工具;重组成本降低的同时,也降低了清偿率;不合理地削减破产企业债务,债权人利益受损。 (三)大型资产处置和企业重组,利用各种手段,让特定关系人低价取得。 常见手法:缩短招标期间,竞标不充分;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公平。 (四)对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行使权利设置明暗障碍。 1、债权人行使权利或明或暗地受到人为阻挠 在重大案件中,部分法院和管理人把债权人当作维稳对象,有意设置障碍阻挠债权人及其组织依法行使职权。债权人委员会被动开展工作,难以主动介入破产程序工作。 2、法定监督权无法落实 许多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对债权表的核查权形同虚设,经常导致管理人对债权的审核工作缺乏监督;清产核资无法监督;重整案件模拟清偿率 无从核查;破产企业账外资产,隐匿资产无从掌握;重大诉讼无法监督;资产处置和重组无从监督。 3、债权人在破产程序行使权利流于形式,难有实质作为。 (五)账外资产清查与清收流于形式 1、账外资产清查与清收存在客观困难。 资产藏匿在账外,债务人已作精心策划,难以发现; 审判力量有限,法院难以全面督导管理入清查; 管理人力量有限,难以进行全面清查及清收; 清查与清收的时间及金钱成本过高,管理人难以负担; 债权人缺乏法定权利及途径进行清查、清收。 2、账外资产清查与诉讼清收存在道德风险。 企业管理人员的道德风险:了解对外债权的高管可能不作为,拒绝向管理人透露该债权的信息; 管理人的道德风险:管理人可能因成本等的问题而消极地对债务人账外资产清查、清收。 二、什么是房产公证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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