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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转让的场所和方式是什么呢
释义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是在证券交易所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以股票形式表现出来的,股票是公司签发给股东的证明其所持股份的凭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是通过转让股票进行的,其中记名股票是以背书方式进行转让,无记名股票是以直接交付给受让人进行转让的。
    一、股票过户费什么意思
    股票过户费是指在股票交易后,为了改变账户名而产生的费用。股权转让是指购买记名股票后,以所购股份在发行公司变更股东名册的程序。股票交易完成后。股票原持有人应当在股票背面背书栏签名盖章,证明该股票已成为可转让股份。股票过户费一般按交易金额的0.002%来进行收取。
    二、股权转让有哪些法律限制吗
    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限制有:
    1、封闭性限制《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2、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中国《公司法》第139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3、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中国《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4、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
    5、特殊股份转让的限制中国《公司法》第148条规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
    转让或者购买股份的审批权限、管理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6、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中国《公司法》第149条第1款规定:公司不得收购该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
    三、公司法关于股权出质的规定
    公司法关于股权出质规定是:1、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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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9:4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