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破产清算与重组的主要区别在于: 1、参与破产清算和重组活动的主体不同。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股东均参与重组。清算组主要参与破产清算; 2、管理者的职责不同。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管理者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管理者在重组中的作用更像是监督者,监督重组活动; 3、重组企业可以采取减免偿还债务外,还可采取各种重组措施,将全部或部分股权免费转让给重组人员,将债权转让为股份、经营或资产; 4、对担保物权的限制不同; 5、重整程序是强制性的; 6、债务人的权力是不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