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赠与他人财产在下列情况下是能要回的: 1、权利转移之后,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及近亲属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行为的; 2、权利转移之前,能随时要回,经公证的除外; 3、法律规定能要回赠与财产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三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