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退休金 计算方法及公式: a、基础 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 工资 ×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b、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c、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退休 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 工龄 退休工资 ,按85%计发 法律客观: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 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 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