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社保卡使用范围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社保卡是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没有社保卡或社保卡没有激活的将不能进行异地就医实时结算。 社会保障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功能应用: (1)身份凭证。作为持卡人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参保登记、缴费申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疗费用报销、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业务办理的身份凭证。 (2)信息查询。持卡人可以通过社保卡的查询服务设施,查询本人的基础信息和就业、社保等业务应用信息。 (3)医疗费用结算。持卡人可以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办理就医购药和住院确认、费用结算等相关社会保障业务。 (4)社会保险费缴纳。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参保居民、农村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和银行代扣等。 (5)待遇领取。包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各项社会保险一次性待遇、医疗费用的报销返还以及面向个人的各类就业扶持政策补贴等的领取。 (6)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后的费用支付(个人自费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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