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否赔偿以合同为准。如果业主和物业间签订有相关合同,比如保管合同,那么业主在小区里丢失东西,物业是应该赔偿的。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对于无偿的保管合同,如果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对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没有重大过失的”,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取决于物业公司在保管过程有无“重大过失”,如保管制度是否有重大漏洞、车辆放行是否有重大疏忽、管理人员是否有严重失职等。 一、租赁车辆起火灭失承租人是否应担责 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对于租来的车辆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承租人既然承租了租赁物并实际占用并控制,就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因为承租人保管不善致使车辆因火灭失的,承租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车辆是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而且因为承租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物业有责任赔偿业主在小区内丢失的车辆吗? 物业有责任赔偿业主在小区内丢失的车辆。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了物业管理公司对车辆的保管责任,同时业主按时交纳了停车费,并办理了相关的车辆出入库手续,那么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包含了车辆保管的内容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当车辆丢失时,物业公司就需要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